加強起重機械與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工作
瀏覽數量: 62 作者: 本站編輯 發布時間: 2019-12-20 來源: 本站
["wechat","weibo","qzone","douban","email"]
隨著《安全生產法》和《特種設備安全法》深入宣貫和人們安全意識提高,我國基層中小型工業企業(以下簡稱“工廠”)廣大員工對安全生產的期待也越來越高漲。吊裝作業是危險作業,吊裝作業使用的起重機械又是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。有統計數據表明,約73%的起重機械事故發生在使用環節、約22.4%的起重機械事故是因為吊索具失效引起的。因此,加強起重機械與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工作,對于工廠預防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和特種設備事故,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。
建立、健全安全責任制
(1)工廠主要負責人(即法人代表)應履行以下職責:對包括吊裝作業在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;嚴格執行相關法規和技術標準;接受和配合安全管理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;負責起重機械和吊裝安全設施的資金投入;負責配備起重機械安全管理機構、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。
(2)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:辦理起重機械使用登記、變更和報檢手續,接受質監部門安全監督檢查;建立健全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;編制《起重機械與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程序》和起重機械操作、維修等方面的文件資料;糾正吊裝作業中的不安全行為;負責吊索具管理。
(3)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:嚴格執行操作規程,發現不安全狀態和不安全行為時應立即糾正或報告;進行起重機械日常維護保養工作,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維修人員反映;參加安全技術、上崗資格培訓和應急救援演練。